蘇州工業(yè)生物除臭箱多少錢(江蘇工業(yè)生物除臭箱設備)
庭審現場。 鐘升 攝
中新網南京5月8日電 (記者 鐘升)8日,曾轟動一時的太湖垃圾傾倒案在蘇州市姑蘇區(qū)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被告人王菊明、陸小弟等人因涉嫌犯污染環(huán)境罪等罪名被提起公訴。庭上公布的數據顯示,事件中,蘇州市為防止污染擴大、消除污染及彌補損失,共計花費850余萬元(人民幣,下同)。其中,購買除臭藥劑一項就花費了63萬余元。
公訴機關指控:2015年11月,被告人孫秋林等人與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(以下簡稱“戒毒所”)簽訂綠化工程的《供土協議書》后,將供土工程轉包給被告人王菊明、陸小弟二人成立的昆山市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。
施工期間,被告人孫秋林虛構能承攬戒毒所內宕口(采礦形成的積水坑)填埋工程的事實,騙取被告人王菊明、陸小弟建設保證金人民幣25萬元,用于個人支出。
5月底,為便于供應商提供垃圾,被告人王菊明、陸小弟變造“接收土方證明”,明知有有害物質產生,依舊在未經處理的情況下將大量垃圾從上海、杭州等地運至太湖西山島,傾倒至戒毒所宕口內。事后統(tǒng)計,被告人王菊明、陸小弟傾倒垃圾合計23336.3噸,另有8艘載有垃圾的船只因被及時查獲而未傾倒。
西山島地處國務院審定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(qū)內,同時系國家地質公園,屬于太湖流域生態(tài)一級保護區(qū)。且傾倒點距離金庭鎮(zhèn)取水口直線距離僅2公里,鄰近太湖寺前(吳中區(qū)、工業(yè)園區(qū))取水口,一時在蘇州當地引發(fā)了軒然大波。
事件發(fā)生后,中新網記者曾趕赴現場,看到一座高約7、8米的垃圾“山”突兀地矗立在了太湖岸邊。傾倒地四周惡臭彌漫,混雜著垃圾的爛泥黏在腳上就難以拭去。
根據環(huán)境保護部南京環(huán)境科學研究所評估,被告人王菊明、陸小弟傾倒的固體廢物主要成分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,系有害物質,嚴重污染環(huán)境、破壞景觀和自然風貌。經檢測,現場采集的11個滲濾液樣品均檢出揮發(fā)酚,且含量明顯超出標準限值,部分采集點超標達50至180倍。
蘇州市為防止污染擴大、消除污染及彌補損失,共計產生費用人民幣850余萬元。其中,固體垃圾開挖清運費達268萬元,購買除臭藥劑花費63萬元。庭審中,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就花費問題展開了反復的辯論。
公訴機關表示,本次事件系突發(fā)狀況。在特殊情況下,應急處理和專業(yè)處置的費用都要高于正常情況。對于清理垃圾、恢復環(huán)境所花費的各筆款項,絕大部分都有付款的相關書證予以證明,屬合理花費。
由于案件重大,證據較多,庭審將持續(xù)一天半的時間。(完)